发改委油价调整政策通知_发改委油价调整政策
1.今年发改委什么时候调油价了
2.发改委公布的油价调整中的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是什么关系
3.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4.油价要迎来第五次上涨?
5.油价下一次调整时间
好消息:明起,油价每升便宜一毛钱 加满一箱省五元!
今日2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将再次迎来调价窗口。由于去年12月15日国家暂缓调整成品油价格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对应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略高于每桶40美元。因此,根据以上完善后的价格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还有一定下调空间。按此,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测算到全国平均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降低0.10元和0.11元。
重要决定!国家将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
此次随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完善,国家决定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一是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主要是考虑国内炼油能力增长以及进口增多,液化石油气供应充足,市场销售价格持续低于国家规定的上限价格水平。二是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将目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调价通知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对外发布调价信息。这些市场化措施,都是希望逐步放松价格管制,为将来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积累经验。下一步,国家将结合石油天然气体质改革进程,适时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
今年发改委什么时候调油价了
汽油调价原则: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上涨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可相应提高;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连接22个工作日平均下降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降低。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过高、过低或剧烈波动时,国家将取相关措施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
但发改委真是天才,用小学数学知识就忽悠了全国人民。
以国际油价为80元,国内油价为6元为例:
1、当油价从80 元涨到83.2元,涨幅达到4%,油价从6元升到6.3元;
2、当油价从83.2元跌回80元, 跌幅不到4%,油价不变;
3、当油价又从80元涨到83.2元,涨幅达到4%,油价从6.3元升到6.6元;
4、当油价从83.2元跌回80元, 跌幅不到4%,油价不变;
5、当油价又从80元涨到83.2元,涨幅达到4%,油价从6.6元升到6.9元;
6、当油价从83.2元跌回80元, 跌幅不到4%,油价不变;
7、当油价又从80元涨到83.2元,涨幅达到4%,油价从6.9元升到7.2元;
8、当油价从83.2元跌回80元, 跌幅不到4%,油价不变;
9、当油价又从80元涨到83.2元,涨幅达到4%,油价从7.2元升到7.5元
发改委公布的油价调整中的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是什么关系
发改委2012年2月7日宣布,从8日零时起上调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均上调300元/吨。
发改委201年3月19日宣布,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平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
发改委2012年5月9日宣布:从5月10日零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平均下调 330元、310元,折合每升0.24元、0.26元。
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标准品是指符合国三、国四、国五标准的汽油,目前各地适用的标准不同,北京上海是最高标准的国五标准。
国四标准:硫含量不超过50毫克/千克(单辆车比使用国Ⅲ标准油品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可下降43.6%)。
国三标准:硫含量不超过150毫克/千克。
非标准油品:汽车三元催化转化器转化效率将受影响,尾气净化系统易中毒,降低净化效率,缩短发动机的使用寿命。
油价要迎来第五次上涨?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油价下一次调整时间
国家发改委消息,此次油价调整为:汽油、柴油每吨均上调75元。90号汽油每升上调0.06元,92号汽油每升上调0.06元,95号汽油每升上调0.06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06元。按一般家用汽车油箱50L容量估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多花费约3元。
根据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油价“十个工作日一调”,调价幅度不足50元/吨则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零售方面,从多家机构监测的情况看,多地加油站之间价格战仍在继续,主营及地炼仍有降价,但中石化和中石油等主营加油站的降价潮有所降温。
目前呈现出“优惠幅度下降、但优惠站点增多”的特点。近期市场对这方面消息的关注度有所减弱,但每升0.8-1.2元的优惠幅度仍不难找,而每升1.5-2元的优惠数量已经显著减少。
可以说,石油价格走势的飙涨只不过属于销售市场惊慌,但结构型供货经济危机并非这样。尽管利比亚的情况一直令人困惑。可是却全部全球石油供货构造来说,利比亚的比例不大。主要问题是,石油价格走势本身正处于通货膨胀的轨道上。更大的原因是投机。
油价下一次调整时间
下一次油价最新调整为:2023年5月30日24时。
目前,新闻媒体分析预测原油价格将下挫,预估汽柴油价格将一公升降低0.3元。目前分析预测仅作参考,实际汽油调价以国家发改委公布为规范。
2023年7月12日24时,油价调整最新信息内容,这轮油价下调,我国汽油柴油价1吨分别降低360块和345元,相符合原油价格0.29元/升左右。相符合全国各地今天油价均值参考:92号车用汽油:82号车用汽油.73元/升.24元/升.26元/升.44元/升。
原油价格是中国统一的吗?
全国油价并不统一。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成品油销售基价并非中国统一,往往是根据全国各地成品油批发的质量成本和流通和配送成本制定基价。因此,不同的城市是不同的。由于成品油批发的基价,民营和国有零售商只能以这个价格竞争。但由于货源供应商灵活,民营企业的价格一般低过中石油和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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