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盗原油处怎样的判刑?应该判几年?

2.加拿大各省哪家强

3.盗窃原油罪量刑标准

4.非法开原油罪的判刑

5.如何正确解读商务部原油交易新规

6.急求:各省的矿产分布

7.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全国各省2003至2009年煤炭、石油、天然气分别用量

各省原油价格_国内 原油 价格

法律分析: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时,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风险准备金。汽油、柴油销售数量是指缴纳义务人于相邻两个调价窗口期之间实际销售数量。 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按照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确定。 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计算核定,于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每次调价窗口期的征收标准,书面告知征收机关。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征收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的缴纳地点为缴纳义务人注册登记地。

法律依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风险准备金的征收情况应当接受财政、发展改革(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征收机关要加强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对逃避缴纳、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等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查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

征收机关违反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风险准备金收入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偷盗原油处怎样的判刑?应该判几年?

一、现行铁矿石的税税率:从量定额征收,征收范围为每吨2元~30元,自2015年5月1日起,将铁矿石税由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

二、财税[2015]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院批准,现将铁矿石税有关政策事项通知如下:自2015年5月1日起,将铁矿石税由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

三、铁矿石税,自年开始征收,1994年后调整为从量定额征收,征收范围为每吨2元~30元,并根据矿山不同类型和等级来给予不同的征税标准。2002年铁矿石税下调,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2006年重新向上调整至60%,2012年上调至80%。

四、税对所有应税都实行幅度定额税率,税税目税额幅度见下表:?

1、原油8-30元/吨

2、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

3、煤炭0.3-5元/吨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20/吨或者立方米

5、黑色金属矿原矿2-3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

7、盐固体盐10-60元/吨 液体盐2-10元/吨?

注: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课税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扩展资料:

《煤炭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洗选煤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根据煤炭区域分布、煤质煤种等情况确定,体现有利于提高煤炭洗选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洗选煤折算率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在煤炭市场行情、洗选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进行调整。

洗选煤折算率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洗选煤折算率=(洗选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环节平均成本-洗选环节平均利润) ÷洗选煤平均销售额×100%

洗选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环节平均成本、洗选环节平均利润可按照上年当地行业平均水平测算确定。

公式二:洗选煤折算率=原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煤平均销售额×综合回收率)×100%

原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煤平均销售额可按照上年当地行业平均水平测算确定。

综合回收率=洗选煤数量÷入洗前原煤数量×100%

第六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煤炭的,在销售环节缴纳税。纳税人以自原煤直接或者经洗选加工后连续生产焦炭、煤气、煤化工、电力及其他煤炭深加工产品的,视同销售,在原煤或者洗选煤移送环节缴纳税。

第七条 纳税人煤炭开地与洗选、核算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县级以上)的,煤炭税在煤炭开地缴纳。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开应税煤炭,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第八条 煤炭税的纳税申报按照《关于修订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2号发布)及其他相关税收规定执行。

第九条 纳税人申报的原煤或洗选煤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应税煤炭行为而无销售价格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下列顺序确定计税价格: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按同类应税煤炭的平均成本利润率确定。

(四)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第十条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百度百科-煤炭税征收管理办法

加拿大各省哪家强

偷盗原油以盗窃罪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

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

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8、不属于馆藏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

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

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

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

1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盗窃原油罪量刑标准

作为全球面积第二大的国家,加拿大西抵太平洋、东至大西洋、北滨北冰洋、南邻美利坚,3500万的人口,全球第十一大经济体。加拿大由10个省和3个地区组成,其行政区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联邦(Federal Government)

 第二层是省(Provincial Government)

 第三层是市(Municipal Government)

 由于历史、文化、地理等因素的影响,加拿大各省的经济、政治、社会状况都略有不同。那么,加拿大各省哪家强?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一一道来。

 1、加拿大哪个省的历史最悠久?

 1867年,安大略省(Ontario)、魁北克省(Quebec)、新斯科舍省(New Scotia)和新不伦瑞克省(New Brunswick)组成了加拿大自治领(Canadian Confederation),所以这四个省算是名副其实的加国元老。纽芬兰省(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是最晚加入的一个省,于1949年才加入加拿大联邦,在这之前,纽芬兰一直是英国的殖民地。

 2、加拿大哪个省的人均GDP最高?

 依据2013年的数据,加拿大人均GDP最高的省是阿尔伯塔省,为每人84,390加元,紧随其后的是萨斯喀彻温省和纽芬兰省?这三个省是加拿大主要的石油省,随着近期原油价格的下跌,这些省的人均GDP可能会有所走低。人均GDP最低的是爱德华王子岛,不到每人40,000加元,连阿尔伯塔省人均GDP的一半都没有。

 依据2013年的数据,阿尔伯塔省的人均GDP在世界范围内仅次于卢森堡、挪威、卡塔尔和瑞士这四个国家(注释:按照1加元兑0.8美金汇率计算)。换句话说,把阿尔伯塔省单独放到全世界各国中去排名的话,其人均GDP将是全球第五,最低的爱德华王子岛则是全球第27,差不多是欧盟的平均水平(介于意大利和西班牙之间)。

 3、加拿大哪个省的财政状况最好?

 根据2014年的数据,加拿大各省中阿尔伯塔省和萨斯喀彻温省的负债率最低,阿尔伯塔省的财政甚至略有盈余。作为石油重镇,这两个省都有大量收入来自石油行业,所以财大气粗。阿尔伯塔省的税率也很低,这里没有省消费税(PST)及统一销售税(HST),在阿省买东西只需要交5%的商品及服务税(GST)。

 4、加拿大哪个省的家庭收入最高?

 加拿大各省的家庭收入比较,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和安大略省雄踞前三。尤其是阿省,家庭收入达到了94,460加元。家庭收入最低的是新不伦瑞克省,只有65,910加元。除了阿省和萨省,加国其他各省的家庭收入都在6万5千至7万5千加元左右,说明加拿大的基尼系数较低,收入分配也比较平均。

 5、加拿大哪个省的医疗质量最好?

 加拿大的全民免费医疗一直是这个国家的骄傲,那么加国哪个省的医疗质量最好呢?预期寿命是衡量一个地区医疗质量最好的指标。根据2012年的数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预期寿命在加国各省中独占鳌头(81.7岁),随后的是安大略省(81.5岁)和魁北克省(81.2岁),纽芬兰省最低,只有78.9岁。

 除了医疗质量,预期寿命也与其他因素相关,比如饮食习惯和人口基因等。加拿大预期寿命最高的地区是温哥华的里士满区(Richmond,亚裔特别是中国移民占人口总数的60%),预期寿命达到了惊人的84.9岁,排名全加拿大第一。

 6、加拿大哪个省的失业率最低?

 失业率是衡量一个地区就业状况的重要经济指标。2015年1月,加拿大各省中失业率最低的是阿尔伯塔省和萨斯喀彻温省,均为4.5%。纽芬兰省的失业率最高,达到了11.4%。在失业率方面,西部省份最低,中部省份其次,最高的则是东部省份。

 7、加拿大哪个省的经济增长最快?

 金融危机后的2010年至2013年,阿尔伯塔省和萨斯喀彻温省的经济增长在加国各省中一路领先,这两个省每年的经济增长率分别达到了4.7%和4.5%。

 8、加拿大哪个省的痛苦指数最低?

 在经济学中,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的总和被称为痛苦指数(Discomfort Index)。痛苦指数越高的地区,那里的老百姓日子越受煎熬。加拿大草原三省(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和曼尼托巴省)的痛苦指数最低,明显领先于东部省份。

 9、加拿大哪个省的中国移民最多?

 加拿大一直是中国移民首选的目的地之一。那么,加国哪个省接收的中国移民最多呢?根据2011年3月的加拿大人口普查数据,安大略省的华人(包括大陆和香港移民)人口最多,有70万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紧随其后,有46万华人。从整体人口比例上看,华人占到英属哥伦比亚省人口总数的10.7%,占到安大略省的5.6%。根据萨省移民局素具显示,2014年萨斯喀彻温省95%的企业家移民来自中国。

非法开原油罪的判刑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盗窃原油涉嫌盗窃罪。触犯了盗窃罪的犯罪分子,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被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不仅会被法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被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不仅会被法院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被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如何正确解读商务部原油交易新规

在刑法里规定是属于非法矿罪;破坏性矿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矿罪;破坏性矿罪违反矿产法的规定,未取得矿许可证擅自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矿,或者擅自开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法的规定,取破坏性的开方法开矿产,造成矿产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矿、破坏性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矿造成矿产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严重破坏”。

第四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矿罪中“取破坏性的开方法开矿产”,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开矿产,并造成矿产严重破坏的行为。

第五条 破坏性矿造成矿产破坏的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严重破坏”。

第六条 破坏性的开方法以及造成矿产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第七条 多次非法矿或者破坏性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非法矿或破坏性矿未经处理的,造成矿产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矿罪和破坏性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急求:各省的矿产分布

近日,一条名为“商务部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和成品油交易”的新闻犹如落入水中引起的十级海啸,吸引了众多行业内外人士的大讨论,明所以的不明所以的都来凑热闹了。

那么,这条新闻如何解读才是正确的?

首先,从标题本意上可以理解为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农产品交易,文化部从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艺术品交易等。但实际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本身的存在及设计就是为行业企业以及参与者提供方便快捷的第三方,市场本身没有涉及到某一专项产品的交易以及相关的资质,包括原油和成品油在内。所以,石油类交易场所涉及到的会员企业如参与原油或成品油实际贸易的,则必须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及资质;如果不涉及实物交割、开具的环节,则属于金融范畴,这种带有投资属性的交易不属于需要资质审批的范畴。

其次,按照院2011年38号文规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国家级监管部门为多部委共同组成的全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部际联系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国家证监会,商务部也仅是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之一,并没有独立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审批、审核的权限。

再次,按照2012年国办发37号文解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依属地原则,归各省级地方审批“交易中心”类别的交易场所,并行使监管职责(“”名称的交易市场审批权限在部际联系会议)。各地方审批通过的交易市场都应具有相应的审批文件和程序方可到工商部门完成注册。各交易市场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市场,应首先由有主管权限的省级地方进行判别,部际联系会议对全国大宗商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规范运营,并且制定相关的监管文件和监管规则,指导省级地方落实监管、审批工作。

最后,现货大宗市场的意义在于充分发挥有形市场的聚集效应集众多行业企业共同发展,合理利用信息、、资金、政策、物流等互通有无,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引领行业发展,石油化工产品市场更是如此。这类大宗商品市场每一个贸易型会员企业所经营的原油、成品油都必须取得相关资质,特别是批发和仓储类等需取得商务部审批资质,但此类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本身的设立并不需要商务部的相关审批。

综上所述,应正确解读“商务部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和成品油交易”的背景,万不可断章取义引起恐慌。其实,我从未批准任何期货从事螺纹钢交易!

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全国各省2003至2009年煤炭、石油、天然气分别用量

一.矿产概况

截至1995年底,全国已发现矿产168种,有探明储量的矿产151种,矿产地2万余处。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达154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87种,其它水气矿产(地下水、矿泉水、二氧化碳气)3种。

中国已成为世界重的矿产大国和矿业大国。

据初步评估,矿产潜在总值居世界第三位,20多种矿产在世界上具有优势地位。可以说,中国是世界上少有的几个总量大、配套程度较高的大国之一。

已探明的矿产总量较大,约占世界的12%, 仅次于美国和原苏联,居世界第3位。但人均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58%,居世界第53位。从这方面看,中国又是一个相对贫乏的国家。

(一)优势矿产

具有世界性优势的矿产有稀土、钨、锡、钼、锑、菱镁矿、萤石、重晶石、膨润土、石墨、滑石、芒硝、石膏等矿产,不仅已探明储量可观,居世界第1、2位,人均占有量超过世界人均水平。而且质量高,开发利用条件好,在国际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和较强的竞争能力。

具有区域性优势的矿产有煤、铌、铍、汞、硫、萤石、滑石、磷、石棉等9种,其探明储量居世界第2、3位。但有些矿产质量较差,人均占有量低于世界人均水平。

具有潜在优势的矿产有锌、铝土矿、钒、珍珠岩、高岭土、耐火粘土等。

(二)探明储量相对不足的矿产有石油、天然气、铀、铁、锰、镍、铅、铜、金、银、硼等。

(三)短缺的矿产有铬、铂、钾盐、天然碱和金刚石等。

二.找矿前景

中国除已探明的储量外,还有大量未发现的量。预测石油量940亿吨、天然气43万亿立方米,地下1000米以浅范围内煤达3.2万亿吨。上述三者已探明的储量仅为预测量的17%、2.2%、28%,金、铜、锰已探明储量仅为预测储量的1/4~1/5,仍有较大的找矿潜力。

从地域上看,中西部地区新增储量潜力很大。中部内陆地区以能源、有色金属、贵金属为主,铜、铝、金、银、煤的保有储量在东、中、西三个地区中居首位。西部地区地域辽阔,人口密度小,铬、钒、钛、镍、汞、铂、铅、锌、磷、芒硝、重晶石等矿产比较丰富,磷矿、铅锌矿储量均大于东部和中部之和,煤、石油、天然气也拥有一定的储量。此外,西部地区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煤、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贵金属、盐等,潜力很大。

目前,西部铅、锌、铝土矿、金、煤、磷、硫铁矿保有储量增长速度超过东部或中部的两倍以上,可望发展成为21世纪中国重要的能源、稀有贵金属、化工非金属矿业基地。

在深度上,印度、南非的金矿开深度已达5000米,中国仅达600~700米水平。开发地下深部仍有很大潜力。

三.矿产勘查和投资概况

(一)历史成就

中国从事地质勘查的人员约105万人,分属11个部门。表ⅩⅪ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矿产地质勘查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各类矿产储量不断增长。第29页表6

改革开放以来,矿产勘查又取得了新的进展。10多年来,累计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450多处,有117种矿产增加了储量;查明了中国地下水总量, 完成了2300多项城市供水勘察工作,累计探明大中型地下水源地214处,日供水量达6020万立方米,保证了一批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和特区、开发区的供水要求,完成了黄淮海平原、松嫩平原、三江平原、江汉平原、关中平原、河西走廊及宁夏、内蒙古、河套平原等130万平方公里的农田供水勘查工作。勘查工作的这些巨大成果,绝大部分是通过国家投入取得的。

(二)勘查投资渠道多元化已初步形成

在改革开放前实行经济时期,地质勘查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每年通过指令性逐级安排落实到各基层勘查单位。这种地质勘查投资方式,对保证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民经济建设、对矿产的需求,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地勘投资渠道已由单一的重要财政拨款,逐步向多元化投资方向转变。

地方、企业和外商投资用于商业性的矿产普查、详查和勘探已逐渐增多。

据对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八五”期间利用社会资金共安排了1705个项目,已完成1267项,吸收的地质勘查工作资金达8.3亿元。其中,陕西、上海、河北三省市吸收的社会资金均已超过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的17年间,除中央地勘费以外的地勘资金投入已近10亿元人民币,利用这笔资金提交了1万多份勘查报告,

尽管这种改革滞后于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但投资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四.矿产品概况

1995年,中国固体矿石总产量达51.20亿吨,原油1.50亿吨,天然气179亿立方米,矿业总产值4636亿元。矿产开发总规模居世界第三位。煤炭、水泥产量居世界首位,化肥居第2位,钢和有色金属居第3位,原油居第5位,黄金居第6位。第282页表Ⅸ,表Ⅺ

五.矿山企业生产概况

截至1995年底,中国已建成矿山企业28万多个,其中,国有矿山企业8377个,集体个体矿山企业27万多个,矿业从业人员达到1426万人。形成了300多个以矿业为依托的城镇。

1995年中国国有矿山企业甲类固体矿产(不含砖瓦粘土、建筑用砂石)矿石掘总量达13.48亿吨,占全国固体矿产矿石产量的37.0%,实现产值1364.54亿元,占同期全国固体矿产产值的75.8%。国有矿山企业占据着主体地位。第15页表3

1995年,中国集体矿山总数已达27.43万个,开发利用矿种达154种,涉及除石油、放射性矿产之外的几乎所有矿种。1995年,集体矿山企业固体矿产矿石产量37.72亿吨,占全国固体矿产矿石总产量的73.7%。其中,甲类矿产(不含砖瓦粘土、建筑用砂石)矿石总产量23亿吨,占全部甲类矿产(不含砖瓦粘土、建筑用砂石)矿石总产量的63%,集体煤矿的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42.6%。同年,集体矿业产值达到750亿元,占中国矿业总产值(石油、天然气除外)的35.5%。按12.4%的平均产值利税率计算,1995年中国集体矿业创利税93亿元,并为约2900亿元的后续加工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初级产品。中国至少有520个县的集体矿业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已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举足轻重的力量。第17页图3

中国矿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大型矿床少,中小型矿床多。中国约有40%的集体矿山开的是零星分散的。中国集体煤矿生产的4.9亿吨煤炭产量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为国有矿山企业难以利用的薄层煤。

集体矿业解决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5年全国集体、个体矿业的从业人数已超过863.25万人,占同期全国集体、个体企业从业人数的8%。减轻了劳动力对城市的压力,还为后续加工业、服务业创造了约3500万个就业机会。集体矿业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乡、村两级和农民自身的积累,为国家弥补了3500亿元的基建投资,自1980年以来,在全国的新增矿石产量中,约有62%的煤炭,77.5%的铁矿石,75.2%的磷矿石,63%的硫铁矿,65%的有色金属矿产,80%的主要建材非金属矿产都是集体矿业提供的。第18页表4

矿产品价格的调整和放开,扭转了原材料价格过低的不合理状况, 使部分矿山企业由亏损走向盈利, 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矿山企业的活力。但是,目前中国矿业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整个掘业1993年以前普遍亏损,1994年国有矿山企业中,煤炭和黑色金属矿选业仍然是全行业亏损,有色金属、非金属和其他矿选业虽已扭亏,但仍处于微利状况,只有石油、天然气开业由于政策环境的改善,才实现了盈利。

六.矿产综合利用水平

中国矿产的综合利用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1995年,县以上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实现产值190亿元,为1985年的6.7倍,10年累计创产值955亿元,实现利润也由1985年的几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47亿元,10年累计实现利润243亿元。

中国大多数金属和非金属矿产中都有共生、伴生有用元素,这是中国矿产的一个显著特点,其中尤以有色金属矿产为多。据统计,有80多种矿产含有共、伴生元素。如铜矿床中含有铁、铅、锌、钼、镍、钴、金、银、铋、铂、钨、锡、硒、碲、硫等,伴生的金储量约占金总储量的28%,伴生铜储量约占铜总储量的25%,而银的伴生储量比重更高。

从伴生矿产中回收的铜占铜总产量的25%~30%,金占金总产量的25%,铂族金属和稀散元素几乎全靠从伴生矿中回收。第23页图4

中国甘肃金川铜镍矿中的镍、铜、铂、钯、金、银、钌、铑等15种主要元素,目前已能回收13种;甘肃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生产的矿石的17种元素已能回收14种,综合利用系数达82%。四川攀枝花钒钛磁铁矿回收的钒、钛产量占全国的80%。德兴铜矿因综合而扭亏为盈。

1995年,中国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量达2.86亿吨,为1985年的2.34倍,利用率也由1985年的25%上升到43%。目前,有色金属行业70%以上的共(伴)生有用元素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综合回收利用,综合回收的共(伴)生元素近40种;综合回收利用率逐年提高,如湖南全省的主要铅锌矿山中铅锌选矿回收率已达60%~9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色金属冶炼烟气中硫的综合利用率已超过65%,废水复用率接近70%,综合利用工业体系初步形成,部分企业的综合利用技术已达国际先进水平。黑色金属矿产(伴)生的30余种矿产已有20多种得到综合利用,在尾矿、废石、低品位矿石的综合利用方面也取得了不小成绩。近年来煤炭行业在煤矸石发电、煤矸石建材、煤化工、石煤及煤系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都有可喜的进展。目前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达20%以上,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超过了30%。第304页表ⅩⅩⅥ

非金属矿产的综合利用也有了重要进展,开发出了一大批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新产品,部分产品已开始步入系列化。仅就地质矿产部门统计,近10年来,在非金属综合开发利用方面取得的科研成果超过400项。其中获部、省科技成果奖的就有近60项,专利成果14项,有100多项已转化为生产力,使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95年综合回收硫产量占总产量的47%。在化工矿山盐湖卤水多元素的利用、矿化结合、矿肥结合等综合利用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矿产综合利用研究取得了不少科研成果,如多种复杂难选矿的分选与综合开发利用,无尾矿生产工艺的研究与应用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并出现了一批无尾矿矿山企业和一大批金川式依靠科技进步、综合利用好、经济效益高的企业。

中国铁、锰等黑色金属矿山选平均回收率为65%;国有有色金属矿山选综合回收率只有50%;煤矿矿井回率也只有50%左右,如果加上集体、个体煤矿则只有32%;矿产总回收率不到30%,比发达国家要低20个百分点。一项研究表明,如果金属矿山开回收率提高十个百分点,中国就将增加几千万吨的矿石量,相当于新建几十座矿山。煤矿如能提高煤技术,仅由减少高、落煤造成的损失,每年就可以增加4000万吨煤炭产量。

但是,从总体看中国综合利用水平还比较低。有关部门对60个矿种4072个国有矿山的调查结果表明,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企业不足300个,只占7%。在已开展综合利用的企业中只有2%的矿山企业有用组分综合利用率在70%以上。集体和个体矿山情况没有综合利用或仅部分综合利用。

七.降低消耗

中国以位居世界第3位的矿石产量支持排名世界第9位左右的GNP,单位GNP的消耗高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据统计,中国单位GNP的钢材、铜、铝、铅、锌的消耗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6、3.7、2.4、2.7和2.2倍;能源对GNP产出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7。

近年来,中国的能源、金属、非金属矿产的消耗系数一直在下降。1980~1990年每亿元国民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已由13.6万吨标准煤降至9.3万吨标准煤,年均下降3.8%,节约与少用能源总量折合2.85亿吨标准煤;钢材消耗系数,1991年与1980年比下降了36.94%;铜、铅、锌、铝的消耗系数1991年比10年分别下降了58.17%、57.96%、76%、60.6%。但与国外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较, 仍然偏高,在降低矿耗和能耗方面仍有很大潜力

八.矿产领域的对外开放与合作

扩大矿产领域对外开放与合作是当今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国际矿业投资者在全球寻找目标,中国正面临这种吸引外资进行矿产勘查与开发的机遇与挑战。扩大领域的对外开放与合作是当务之急。

中国幅员辽阔,矿产丰富,地质工作程度较高,矿产可供对外开放与合作的项目很多,前景十分广阔。

中国矿产领域对外开放与合作具有很大的不平衡性,中国在石油天然气的对外合作领域已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其它矿产领域的对外合作却相对滞后。

1.在油气领域

中外合作勘查开发石油天然气是从海洋开始起步的。1982年至今,中国已与16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石油公司签订了110个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合同和协议。截至1995年底,已实际吸引外资51亿美元,其中勘探投资29.7亿美元,开发投资21.3亿美元;已发现并控制石油储量13亿吨,天然气储量2079亿立方米;已建成年产1000万吨的原油生产能力,有17个油气田已投入生产。1995年海上原油产量为870万吨,1996年预计将达到1500万吨。

目前,南海东部珠江口海域是中国主要的海上产油区,1996年原油产量将突破1000万吨大关。南海西部海域是天然气主要产区,其中新建成的崖城13—1天然气田的储量为1070亿立方米,通过780公里和100公里的海底管线,1996年开始以每年29亿立方米和5亿立方米的供应量同时向香港供气发电和向海南岛供气。该气田可以稳定供气20年以上。

1985年,石油勘探开发的对外合作开始扩大到陆上。这一年,《关于开发南方11省区(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江西、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和海南)陆上石油的公告》在世界上引起强烈反响,随即签订了海南福山凹陷石油合同。后中国陆上石油工业又增加了北方10省区的18个含油气盆地;合作领域扩大到提高老油气田收率和开发开难度大的油气田项目; 对外合作的方式也从单一的勘探合作方式扩大到勘探开发一体化的综合合作方式。

到目前为止,先后有29家外国公司参与了19个合作区块的石油作业。

2.在非油气领域

目前外商集中于黄金、煤层气和金刚石的勘查与开发。迄今为止,金矿项目超过20项,进行合作勘查的有广东长坑金矿(与加拿大巴里克鲍尔公司合作)、广西百色金矿项目(与加拿大宝仑公司)、贵州灰家堡北斜金矿勘探项目(与加拿大丹斯通公司)、云南镇源金矿和莫江金矿之间区块勘查项目(与加拿大矿业公司)以及四川凉山茶铺子金矿勘查项目(与加拿大明科公司)等。

进行合资开的有山东大尹格庄金矿。

已与外商签订勘查合同项,主要勘查项目有:河北蔡家营铅锌矿项目(与澳大利亚团布尔公司合作)。辽宁金刚石合作项目(与南非德比尔斯公司合作)。湖南沅水金刚石项目(与比利时西贝克公司合作)及与德国安贝格高岭土公司合作的高岭土项目。山东平邑金刚石项目(与加拿大矿业公司合作)等。

领取矿证的合资合作项目主要是建材和矿泉水项目。

90年代以来, 外商来华投资勘查、开油气以外矿产的项目日益增多。据不完全统计,13个主要省份中中外合作的项目达116项,实施的有93项,固体矿产勘查项目23项(金1项、金刚石2项、铅锌5项、铜2项、建材矿产5项、稀有和稀土金属矿产8项),开发项目69项(矿泉水28项、建材矿产37项、岩盐矿产2项、铅锌1项、锰1项)。各项目外商投资金额大多在几十万到几百万美元之间。其中河北蔡家营铅锌矿项目是目前除煤以外的固体矿产项目中外资投入最多的一个,协议金额超过1亿美元。

近年来,中国的煤层气勘查开发开始起步。中国与澳大利亚路伟尔公司、美国安然公司和阿莫科公司在陕西、山西合作勘查开发煤层气,协议金额2000万美元。

据对191个项目的不完全统计,共吸收资金28.93亿美元,其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为27亿美元。外商投资勘查的重点主要在能源矿产(主要是油气),这些项目吸收外资的总数占95%以上。第33页表12

3.中国在海外进行矿产风险勘探与投资开发工作

90年代以来,中国在加纳、坦桑尼亚、玻利维亚、马来西亚、柬埔寨和老挝开展了不同程度的金矿勘查工作。中国还通过购买股权,参与澳大利亚恰那铁矿开发,现已投产。中国在泰国、苏丹、加拿大、秘鲁进行了一些低风险小油田开发项目,获得年产原油75万吨份额。中国在印度尼西亚购买马六甲油田股份,获得成功。中国与澳大利亚合办的澳斯明泰克公司也于1993年获得批准,并已在澳大利亚申请到10片约500平方公里的找矿租地,开展了金、银、铜、铅、锌等多金属矿的找矿工作。中国还在南美的秘鲁、智利,菲律宾、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等国家开展了铜、金、铅、锌等矿产的风险勘查和开发尝试。

九.二次产业

二次产业是指对废弃的矿石或废旧金属、非金属工业制品、尾矿的回收开发利用产业,由此而形成的称二次或再生。

中国二次的开发利用起步于50年代,目前,中国回收再生达19大类,上百个品种,年回收总量达1.7亿吨,年总产值达250亿元。废钢铁的回收率为42%,废旧金属综合回收率为27.7%,综合回收的黄金占总产量的1/4~1/3,综合回收的银占银总产量的3/4以上,铝占11.2%,锌占6%,硫占1/3。第25页表5

在中国,二次开发尚未真正形成一个独立的产业。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矿床的综合勘查、综合开发、综合评价不够。二是对可供二次开发利用的缺乏有力的促进和保护政策,以致于大量可供二次开发利用的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三是技术水平低。四是产业化程度不高,五是缺乏再生的产品价格的政策导向。六是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管理部门、矿业部门和环境治理部门基本上处于脱节运行状态。

中国废旧金属的回收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废旧金属回收仍有较大的潜力。研究表明,如果到2010年废旧金属再生利用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则可增加1000万吨钢铁、60万吨有色金属可供量。

十.开发替代产品

在中国,矿产替代产品潜力极大。发展方向一是利用其他自然替代矿产,如以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和水力等新能源,降低矿产的消耗量。二是以某种矿产(物)元素替代另一种矿产(物)中的元素,如中国钾盐短缺,但却有比较丰富的不溶性钾,如明矾石的保有储量达1.5亿吨,钾长石保有储量达1.5亿吨,而且分布广,有可能替代钾盐生产钾肥。又如以滑石替代高岭土作造纸填料等。三是用人工制造的矿物原料替代天然的矿物原料,如用人造压电石英替代天然压电石英,人造金刚石替代天然金刚石。四是用其他人造材料替代天然的矿物原料。

十一.开发新的

中国海域的矿产十分丰富, 除丰富的海上油气、滨海砂矿外,海水中含量丰富的各种化学元素和大洋矿产也可加以利用。目前利用较多的是海水中的钠、钾、碘和大陆架中的石油、天然气。在未开发的海洋矿产中,以深海海底的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和海底硫化物矿床最引人注目。80年代后期中国加强了对深海矿产的调查,并被列为国际海底矿产勘查开发先驱投资者。

十二.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概况

新中国成立以后,矿产品(含相关能源原材料)对外贸易发展很快。到18年,与中国建立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已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46个扩大到160个;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06.41亿美元,比1950年增长12.3倍。其中出口额为.5亿美元,比1950年增长17.8倍。出口的矿产品主要以矿石和初级加工产品为主,如钨、锑、锡矿砂,煤炭,日用瓷器;进口的矿产品主要是当时国内紧缺的石油、钢材、化肥及有色金属原材料。从1949~18年的30年间,中国共进口钢材6400万吨、占国内产量的23%,铜209万吨、占国内产量的52%,铝195万吨、占国内产量的48%,化肥10.05亿吨,、占国内产量的37%。

1986年以来,中国矿产品进出口贸易又取得了长足进展。1986年,矿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62.78亿美元,到1994年已增长到394.79亿美元,增长了1.43倍,年均递增11.7%以上。其中,出口由50.49亿美元增加到152.57亿美元,增长2.02倍,年均递增14.8%;进口用汇由112.29亿美元猛增到1993年的273.39亿美元,增长1.43倍,年均递增13.55%。1995年进出口总额达461.51亿美元,比上年增加66.72亿美元。中国对外贸易逆差依然存在。

矿产品结构有明显改善 在出口方面,矿产品已由原料或初级矿产品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深加工矿产品为主,由以燃料矿产为主逐步转变为燃料矿产、非金属矿产和金属矿产三足鼎立的局面。

初级产品出口换汇额在整个矿产品出口额中的比重,已由1986年的79.1%,逐步下降到1994年的24.38%。非金属矿产品出口稳步大幅增长,已成为中国矿产品出口的创汇大户。换汇额从1987年的8亿美元,增加到1994年的32.3亿美元,增长3.04倍,在矿产品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由15.8%提高到21.2%。

主要出口品种有平板玻璃、日用陶瓷、滑石、鳞片石墨、萤石、菱镁矿及轻(重)烧镁、重晶石、耐火粘土、石材,近几年还有水泥与水泥熟料,9年中为国家创汇135亿美元以上。

燃料矿产品出口出现下降趋势,换汇额由1987年的45.42亿美元,下降为1994年的43.19亿美元,减少4.9%, 在矿产品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由59.3%下降到28.3%。其中,石油出口明显下降,1987年出口原油及成品油换汇40.03亿美元,到1994年减少到30.51亿美元,下降23.8%,在矿产品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由52.2%下降到20%。石油出口中,成品油的比重有所提高,由1987年的21.4%增加到1994年的34.45%。

金属矿产品出口稳步增长,出口额由1987年的12.54亿美元,增加到1994年的43.01亿美元,增长2.43倍,在矿产品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则由16.4%提高到28.2%。金属矿产品的进口变化较明显,由1987年的60.47亿美元,迅速增加到1994年的143.85亿美元,增长1.38倍。其中,钢材的进口起伏很大:1987年进口额47.87亿美元;1988~1989年间基本上维持这一水平;1990~1991年间降到20多亿美元;1992年恢复正常进口;1993年进口额猛增到13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倍;1994年进口额降为.45亿美元,比上年递减25.8%。有色金属原材料进口稳步发展,由1987年的7.35亿美元增加到1994年的32.96亿美元,年均递增23.9%以上。

制成肥料的进口增长也很迅速,由1987年的13.99亿美元,增加到1991年的32.29亿美元,年均递增23.3%,特别是1988年,增长率高达67%。1993年,国家取消对进口化肥的财政补贴,化肥进口额由上年的30.04亿美元陡降到14.79亿美元,降幅高达50.8%。1994年化肥进口用汇19.38亿美元,回升31%。

铅、锌、水泥、纯碱、烧碱实现了从需要进口到大量出口的战略性转变,从1992年开始,中国大量出口铅、锌,已成为占世界贸易量近25%的铅锌出口大国。1990年,水泥贸易变进为出,出口量达到783万吨,换汇金额2.57亿美元,一举成为出口创汇大户。1991年,水泥出口达1074万吨,换汇4.43亿美元。近几年,尽管国内基建规模扩大,水泥需求量大增,但由于产量连年保持大幅递增,水泥净出口量仍维持在数百万吨的水平。纯碱和烧碱也已由进口国转变为出口国,1994年出口量分别在28万吨和25万吨左右。

十四.中国区域矿产概况

中国的矿产分布具有明显的分区分带特征,矿产分布的区带性,也必然形成各大行政区、各省矿产组合分布特征不同,以及不同的配套特点。

华北地区、东北地区的矿产属于以铁矿、煤矿、石油为主的矿产配套类型。其中,华北地区主要矿产有煤、铁、稀土、铌、耐火粘土、铸型用砂、芒硝、天然碱、建筑用大理石、石灰岩等26种矿产;东北地区主要有铁、石油、金、菱镁矿、滑石、硼、金刚石、铂、硅藻土等19种矿产。

华东地区矿产以有色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为主,主要矿产有铜、钨、金、银、钽、金刚石、菱镁矿、明矾石、萤石、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叶蜡石、石膏等22种矿产。

中南地区以有色金属、化工原料矿产及建材非金属矿产为主,主要有锰、铅、锌、钨、锡、钼、锑、铋、铌、钽、钛铁砂矿、独居石、银、磷、硫铁矿、压电水晶、高岭土、油页岩、玻璃用砂等47种矿产。

西南地区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原料矿产为主,主要有铁、钒、钛、铜、铅、锌、锡、汞、锰、铬、煤、天然气、磷、岩盐、石棉、刚玉等32种矿产。

西北地区矿产以煤、石油、有色金属、化工原料矿产为主,主要有镍、钴、钼、铂族、煤、铅、锌、铜、石油、铍、铌、钽、钠盐、芒硝、钾盐、玻璃硅质原料、石棉等31种矿产。

上述分布特征,为中国矿产区域性综合开发利用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各具特色的基础。

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再次敲响了气候变化的警钟,提醒人们必须立即取有力措施控制全球气候变暖。在艰巨、复杂的挑战面前,中美两国看到了同样的机会——发展可再生能源与提高能效。2009年2月,希拉里访华时强调了美中两国加强清洁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合作的重要性,并对两国在清洁能源等领域已开展的合作表示赞赏。对可再生能源政策与重点行业节能的减排效应进行测算,对我国制定进一步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中美能源消费结构对析

美国能源署对能源大的分类为:液体燃料、煤炭、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能源、电力。相对中国来说,美国的能源类型更为多元化,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能源已经在工业、民用和商业部门广泛应用。图1显示,2008年,美国96%的煤炭用于工业(与中国工业部门耗煤比例基本相当),其他部门的煤耗非常少,其中交通业的煤耗为0。对液体燃料来说,美国70%的液体燃料用于交通,24%的液体燃料用于工业,商业和民用消费的液体燃料非常少。对天然气来说,美国48%的天然气用于工业,30%用于民用。对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能源来说,79%用于工业,17%用于民用。对电力来说,美国37%的电力用于民用,35%的电力用于商业,28%的电力用于工业,交通的电耗为0。对电损耗来说,37%的电损耗出现在民用部门,36%的电损耗出现在商业部门,27%的电损耗出现在工业部门。

为了便于对析中美能源消费,将中国经济系统分为工业、商业、交通和民用四大产业部门。根据数据的可得性,将国内的能源类型分为煤炭、液体燃料、天然气和电力。其中液体燃料按照世界能源委员会的定义,指煤油、柴油、石油及任何同等的液体燃料。

由图2显示,2005年,中国95.3%的煤炭用于工业,0.7%的煤炭用于商业,0.3%的煤炭用于交通业,3.7%的煤炭用于民用部门。对液体燃料来说,中国74.6%的液体燃料用于工业,5.6%的液体燃料用于商业,18.9%的液体燃料用于交通业,0.9%的液体燃料用于民用部门。对天然气来说,中国76%的天然气用于工业,4.3%的天然气用于商业,2.8%的天然气用于交通业,17%的天然气用于民用部门。对电力来说,中国78.6%的电力用于工业,8.4%的电力用于商业,1.7%的电力用于交通,11.3%的电力用于民用部门。4类能源在中国工业部门中的消费都超过了70%,尤其是煤炭,在工业部门的消费比例高达95.3%。可见,中国目前的节能减排潜力将主要存在于工业部门。美国的能源消费结构相对我国来说是较为合理的。对比人均能耗和人均GDP能耗更能说明这种能源消费结构的经济意义。

图3显示,美国和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人均能耗远远高于我国,但是美国和日本的人均GDP能耗却非常之低,仅为我国的0.19倍和0.12倍。这主要得益于这些国家工业生产领域能源消费结构的合理性和能源的高效利用,也得益于这些国家的第三产业发展迅猛。印尼的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发展迟缓,而人均GDP水平与我国较为接近,人均GDP能耗都比我国低很多,仅为我国的0.4倍。人民币币值过低是造成我国人均GDP能耗高的一个原因,但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能源的低效利用仍是我国人均GDP能耗高的主要原因。

另外,从图1、图2对比看,美国民用部门的电消费比例为中国的3.3倍,而且电损耗的比例在4个部门中最高。美国民用部门的天然气消费比例为中国的1.8倍。并且2005~2008年美国能源消费总量年均为中国的1.5倍,美国人口数不及中国的1/4。可见美国的人均居民能源消费远比中国高。根据生产空间和二氧化碳处理空间(与能源消费成正比)算出的2005年人均生态足迹,美国人的为10公顷,世界平均为2公顷,中国人的仅为1公顷。美国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经济运行方式和生产高效、消费低效的国民文化,是促成美国民用部门能源消费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这一点是不值得我们借鉴的。

下面将分析各类能源在中国42个细分的产业部门之间的消费结构,便于从中观层面掌握我国各类能源的消费结构,制定可操作的产业节能减排。

二、2005年中国42个产业部门的能源消费结构分析

参考《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对九类能源:煤炭、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天然气和电力在48个产业部门的消费量统计,并对照中国2005年62个部门投入产出表的部门分类,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将中国经济系统分为四大产业、42个部门,通过分析各类能源在各个产业部门间的消费结构以及各个产业部门的单位GDP能耗,便于从产业的角度更进一步研究如何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

煤炭消费

2005年,煤炭消费量在中国各个产业部门间的分布差异很大。80%的煤炭消费量集中在如下几个产业部门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部门煤炭消费量最多,占煤炭消费总量的48.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部门的煤炭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8.8%;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部门的煤炭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8.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部门的煤炭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7.7%;煤炭开和洗选业部门的煤炭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6%。4%的煤炭等用于生活消费。相对于煤炭的消费结构来说,焦炭消费量在各个产业部门间的分布更为集中。85.3%的焦炭消费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部门中;6.9%的焦炭消费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部门。

中国煤炭消费较高的几个产业部门主要产品的单位能耗同美国、日本进行比较,2003年,中国和日本水泥的综合能耗之比为1.41,吨钢的可比能耗之比为1.12,火电厂供电综合能耗之比为1.22;1994年,中国和美国原煤耗电之比为1.84。相对于工业节能水平较高的日本和美国来说,中国这几个主要的煤炭消费部门仍存在很大节煤潜力。

各类液体燃料消费

中国86.5%的原油消费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部门;8.4%的原油消费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部门。50.9%的汽油消费在交通运输、仓库和邮政业部门;18.9%的汽油消费在其他服务业部门;6.3%的汽油消费在生活消费部门;6.2%的汽油消费在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部门。81.9%的煤油消费在交通运输、仓库和邮政业部门部门;9.9%的煤油消费在其他服务业部门。45.7%的柴油消费在交通运输、仓库和邮政业部门部门;16.7%的柴油消费在农业部门;9.3%的柴油消费在其他服务业部门。27.4%的燃料油消费在交通运输、仓库和邮政业部门部门;26.9%的燃料油消费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部门;12.4%的燃料油消费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部门;9.2%的燃料油消费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部门;7.6%的燃料油消费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部门。各类液体燃料在产业部门间的消费也非常集中,这说明,各类液体燃料的节能工作可以主要集中在其消费量大的几个产业部门。

天然气消费

中国33%的天然气消费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部门;17.8%的天然气消费在石油和天然气开业部门;17.0%的天然气消费在生活消费部门(用于生活消费);5.6%的天然气消费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部门。

电力消费

中国14.8%的电力消费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部门;11.3%的电力消费在生活消费部门(用于生活消费);10.2%的电力消费在黑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部门;8.5%的电力消费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部门;5.9%的电力消费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部门;5.7%的电力消费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部门;5.4%的电力消费在其他服务业部门。电力的消费在产业部门间的分布相对平均。这说明,电力的节能工作涉及的行业较多,实施起来难度也较大。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减排效应

我国已公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确定到201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为10%,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5%。

至2006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为2亿吨标准煤(不包括传统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约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比2005年上升了0.5个百分点,其中水电为1.5亿吨标准煤,太阳能、风电、现代技术生物质能利用等相当于5000万吨标准煤。这为201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10%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定2010年可再生能源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为10%(比2005年增加了2.5个百分点),这些可再生能源全部用于替代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的消费,相当于2010年煤炭消费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比2005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而其他一次能源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不变。

根据对中国各类能源消费量及其变动趋势分析、中国42个产业部门能源消费结构分析和中国各类能源消费排放二氧化碳的趋势分析,基于中国2005年能源投入占用产出表,在中国201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的条件下,可以测算42个产业部门因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消费而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及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减排效应(结果表1)。

由表1知,2010年,来源于煤炭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排在前五位的产业部门及其占因煤炭消费而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的比例分别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8.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8.9%;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8.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7%;煤炭开和洗选业,6%。

来源于石油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排在前五位的产业部门及其占因石油消费而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的比例分别是: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51.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8.9%;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5.9%;农业,4%;其他服务业,4%。

来源于天然气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排在前五位的产业部门及其占因天然气消费而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的比例分别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33%;石油和天然气开业,17.8%;生活消费,1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4.2%。

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排在前五位的产业部门及其占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比例分别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0.1%;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15.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7.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7%;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的部门基本上是来源于煤炭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的部门。

如果2010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结构与2005年相同,没有新增的可再生能源对煤炭的替代,2010年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将增加19561.11万吨。即2010年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减排效应可减少19561.11万吨二氧化碳。

四、重点耗能行业节能的减排效应

1.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行业

国办发〔2008〕80号文件“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对重点领域节能提出如下目标:继续推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力争全年实现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这个节能任务相当于2005年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能耗的3.5%。根据测算,如果该目标可以实现,2008年将可减少4592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2.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对我国产业部门间煤炭消费结构的分析,2005年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的煤炭消费量最多,占我国煤炭总消费量的43.9%。如果2008年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的煤炭消费相对于2005年节能3.5%,则可节能3696.2万吨标准煤,可减少8486.5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相同的节能比例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比钢铁、有色、化工和建材4个行业总的节能量和减排效果明显很多。

五、政策建议

1. 着重加强各类能源在某些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依据测算结果,在按规划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情景下,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主要集中在几个产业部门,而且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好于其他行业。建议煤炭的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集中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石油的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集中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的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集中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加强清洁煤技术的研发与国际合作

根据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5%。长期来看,可再生能源离未来替代传统能源与改善环境重任的角色还有很远的距离。我国可开的煤炭比石油多一到两个数量级。大力发展清洁煤技术,用我国相对丰富的煤炭弥补石油等能源的不足,是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发展过程中,解决我国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可行选择。美国组织并支持对煤炭的洁净利用研究已有30多年的历史,已投入十几亿美元的经费,1986年开始实施洁净煤技术示范(CCTDP),2002年开始实施创新技术示范项目——洁净煤发电(CCPI)。中国和美国可以在该领域加强技术研发的合作与交流。南非在该领域也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3.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可再生能源法》

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后,许多国家纷纷加强了能源立法。其中,《美国能源政策法2005》长达1720多页,不但内容非常充实,而且可操作性强,在将各项政策目标尽可能量化的同时,还制定出具体的财税措施、管理程序和奖惩办法。我国现行的《可再生能源法》是部指导性和原则性的法律,可操作性亟须改进。建议各相关部委和各省进一步出台与现行《可再生能源法》条款相匹配的细则;制定有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主机、部件、配件、可靠性、使用寿命等方面的标准,以及检测设施及质检手段的配套完善等),增强可再生能源法的可操作性。

4.增加我国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

目前,我国能源研究开发费用占GDP的比例非常低,只有日本的1/70、法国的1/30、美国的1/25,占全国研究开发费用比例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进行研究和开发,很多可再生能源的关键技术和设备依赖进口。建议将可再生能源的技术难点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863”和产业化攻关;同时将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项目纳入各级的财政预算和。走一条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的道路。

刘秀丽 汪寿阳(作者分别系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助理;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本项研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课题“建筑节能标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的模型测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701034,60874119)、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院长科研基金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KSCX1-YW-09-04)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