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实时报价_JCC原油价格指数
1.有谁知道什么是天然气定价指数,JCC指数
2.世界液化天然气市场结构是什么?
除海外购以原油现货价格挂靠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和协议价格外,目前我国的石油石化类产品的定价机制大致分为三类:
一、以国际原油价格变动率为基准进行调整的成品油市场。
二、挂钩国际油价进行折算变动为代表的JCC定价方式的LNG,沙特阿美CP协议价格的船运LPG,管道天然气等油气产品。
三、以国际油价为标准,根据原油紧密关联系数进行市场议价的涉油化工品。
以上三大类市场定价方式都是
以国际油价浮动变化为基准的.
有谁知道什么是天然气定价指数,JCC指数
jcc是高比重的油;特指由焦油蒸馏出的高沸点蒸馏物,重油,蒸馏原油时,于三百度以上馏出的部分称为重油。可供燃料及机械油、石油、煤气等制造的原料。
重油是原油提取汽油、柴油后的剩余重质油,其特点是分子量大、黏度高。重油的比重一般在0.82至0.95,热值在10,000至11,000kcal每kg。其成分主要是碳氢化合物,另外含有部分的硫黄及微量的无机化合物。
?重油保存安注意点
重油贮罐应远离明火和能散发火花的地方,离厂房及其它生产装置15米以上,贮罐间距不应小于最大罐径的二分之一。重油贮罐的贮油量应控制在容积的百分之90以内,其油位应低于消防泡沫剂进口400毫米。
重油贮罐必须设有良好的加热装置,一般以低压蒸汽保持长期均衡供热,罐内油温控制在70至80摄氏度,最高温度不得超过90摄氏度。油罐必须有准确可靠的液位指示,并应设置高限报警装置。油罐区必须安装独立避雷针,禁止用在罐壁上焊接避雷装置。重油罐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取样和检测口处,应使用软金属衬垫,以免撞击产生火花。装卸油过程中禁止取样和检测。重油罐区严禁烟火,应设置警告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应设置符合规定的事故防火围堤。
世界液化天然气市场结构是什么?
(1)天然气定价的指数化制度,是指在天然气价格与反映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经济指标之间建立正式联系,以便当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天然气的价格也随之自动进行调整的定价制度。指数化制度的优点在于它把天然气的价格与反映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经济指标建立了函数关系,使天然气价格可以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而自动调整。但需要指出的是,没有一种指数化公式是完美无缺的和普遍适用的。
(2)JCC指日本原油综合指数JCC(JapanCrude Cocktail)
据国际天然气联盟(IGU)公开的信息,目前国际上有4个自然形成的天然气定价体系,分别为
(1)北美与英国:不同气源之间的竞争定价
北美(美国、加拿大)和英国实行不同气源之间的竞争定价。这3国以往都在一定水平上对井口价格进行干预,但随着天然气市场与监管政策的发展,供应端出现了充足并富有竞争力的多元供应,用户能够在众多供应商中自由选择,管输系统四通八达并实现了非歧视性的“第三方准入”。在此基础上,天然气作为商品的短期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庖代了长期合同。在北美形成了以亨利枢纽(Henry Hub)为核心的定价系统,在英国定价系统中也形成了一个虚拟平衡点(NBP)。尽管用相同的商品定价机制,但北美与英国的天然气市场还是相互独立的。
(2)欧洲大陆:与油价挂钩的定价政策
欧洲大陆用的是与油价挂钩的定价政策来开展天然气贸易。这一模式源于荷兰在1962年针对格罗宁根(Groningen)超大气田天然气生产取的国内天然气定价政策。该政策将天然气价格调整与3种石油燃料(柴油、高硫和低硫重质燃油)的市场价格按照百分比挂钩,然后根据“传递要素”进行调整来分担风险。这一模式随后被出口合同所用,进而影响东北亚的LNG定价。欧盟虽然出台了多个天然气法令来建立统一的天然气市场,但由于国与国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的分割,至今还没有做到像美国那样的自由准入和具有市场流动性。
(3)东北亚:与日本进口原油加权平均价格(JCC)挂钩的定价
东北亚(日本、韩国、、中国大陆)的LNG贸易定价体系源自日本。由于日本当年引进LNG主要是为了替代原油发电,因此在长期合同中用了与日本进口原油加权平均价格(JCC)挂钩的定价公式。虽然这一定价方式已经不契合日本和亚太其他国家的市场现状,但目前尚无供需双方都能接受的其他方式,只能通过设定JCC封顶价格和封底价格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4)俄罗斯与中亚地区:双边垄断的定价模式
俄罗斯与中亚地区用双边垄断(垄断出口和垄断进口)的定价模式,通常用间谈判来确定供应给非欧盟用户的天然气价格。
由于4大区域市场之间并没有相互交易及竞争的关系存在,故各区域市场的价格有极明显的差异。目前随着全球天然气开区域与天然气消费区域的变化,以上形成的天然气价格模式已经开始变革。
世界液化天然气市场的结构影响着当前与未来液化天然气的交易,其关键要素包括大西洋区域和太平洋区域之间的价格差异。当今的市场变化趋势液化天然气可在全球范围内用船运输,尤其是海运船运输。液化天然气的交易以一个供应者和接收终端之间的供销合同(SPA)为标志,也可由一个接收终端与一些最终使用者之间的销售合同(GSA)来完成。绝大多数合同条款为目的地船上交货或工厂交货合同,这意味着销售者负有运输的责任。但由于造船价格低廉,购买方也会选择可靠而稳定的供应方式,越来越多的合同条款为离岸价格,在此条款的约束下,购买方负责运输,购买方可以自己的运输船或与独立的航运公司签署长期合同来完成液化天然气的运输。用于长期交易的液化天然气合同在价格与体积方面都相对灵活。如果每年的合同供应量固定不变,则买方必须购买产品,即使在自己不需要时,也必须为产品付费。液化天然气的合同中,价格限定为亨利枢纽现货价格,而亚洲地区的绝大多数液化天然气进口合同中,是由一种名为“日本原油鸡尾酒(Japan Crude Cocktail,JCC)”指数公式换算出的原油价格来定价的。在亚洲液化天然气的SPA中广泛应用的价格结构为P液化天然气=A+B×P原油,式中A为代表各种非石油的因素,但通常是通过谈判而获得的,在这一水准上可以防止液化天然气的价格下跌到某一数值以下。因此,它的变化与石油价格的波动无关。船上交货合同的典型价格为0.7~0.9美元。B为油价指数的一种等级;典型的值为0.1485或0.1558,原油通常以JCC来标注。P液化天然气和P原油的单位为美元每百万英热单位。有许多公式,如一种S-曲线所划分的某一特定石油价格上半区与下半区,据此可以推测抑制高油价对买方的冲击以及低油价对卖方的冲击。随着中国、印度和美国对石油需求量的急剧增加,石油价格一路飙升,液化天然气价格随之跟进上扬。20世纪90年代中期,液化天然气是买方市场。在买方的要求下,SPA开始在体积和价格方面表现出某些灵活性,买方拥有对合同供应量上扬与下降的灵活性,短期SPA的影响时效不足15年。与此同时,对货船与套汇交易的转换重点确定也是允许的。进入21世纪,市场偏向卖方。然而,卖方已经更加老于世故且复杂化,目前也正提出分享套汇机遇,而且正在远离S曲线的价格体系。然而,虽然人们已经围绕着油气输出国组织的创立进行了大量的研讨与分析,但是,天然气的欧佩克当量与俄罗斯和卡塔尔这两个世界第一和第三的天然气拥有者似乎相悖。如果确定了某一点,市场将依然在买方与卖方之间来回摇摆,至2008年,市场似乎向卖方倾斜,2009年,这种倾斜就偏向了买方一侧,由于与需求量增加相应的液化天然气供给的增加使得2010年将完全成为买方市场。到2003年之前,液化天然气的价格紧随石油价格。从那时开始,输送到欧洲和日本的液化天然气价格低于石油的价格,虽然在合同中,液化天然气与石油价格之间的连接依然十分紧密,但目前在美国和英国市场的价格先是飙升,随后由于供给与储存的变化而又下跌。然而,从长远来看,分析数据表明,在美国、亚洲北部和欧洲的天然气价格正趋于一致。所以,虽然当前在北亚、欧洲和美国之间的天然气价格的差异较高,但价格的套汇将会使全球市场上的液化天然气价格趋同存在。然而,当下液化天然气是卖方市场(对此,净价是价格的一种最佳估计)。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市场风险平衡关系正在发生改变。是液化天然气交易中的灵活性增加,在整个价格链上,液化天然气的价值有下降的趋势,液化天然气市场不断有新的参与者进入。大西洋区域与太平洋区域的液化天然气交易量不同,这将继续影响液化天然气的进口量、价格体系以及合同的款项。太平洋区域的能源进口国几乎全部依赖液化天然气,而大西洋区域的消费国则利用本国生产的液化天然气和管线进口的液化天然气,以满足自己的天然气需求。目前的液化天然气市场的变化已经朝着增强灵活性的方向发展。合同中对价格与体积的要求也十分宽松,而且可以对短期需求进行谈判,此外,液化天然气船运中的灵活性也使得短期输送合同量呈增长的趋势。
液化加工、船运和再气化的费用已经下降,生产者的投资费用也下降了。由于液化天然气市场主要由长期合同驱动,这种合同具有与石油产品相关的价格机制因素,然而,较低的加工操作费用并不能促使液化天然气的价格下降,至少短期内如此。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大西洋区域绝大多数国家的本地产天然气供应充分,管线输送十分便利,但对于液化天然气的运输就比较困难,结果,进口到大西洋区域的液化天然气就增加得十分缓慢。与国产的天然气供应和管线进口量相比,液化天然气在美国与欧洲市场上的份额依然很小。而在太平洋区域——日本、韩国和省(这些国家和地区,自产的天然气量极少甚至不产,而且没有管线天然气的进口)的情况完全相反。由于在太平洋区域当前的液化天然气进口者们依然没有自产的或管线进口天然气,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这些国家和地区把购买力转向石油时,它们的液化天然气进口量也迅速增加。在太平洋区域,与价格相比,人们更加注重能源供应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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